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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,学院主管部门是广东省公安厅,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。学院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、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和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,坚持政治建校,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,以培养公安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,以“忠诚、责任、服务”为校训,突出警务化管理、社会实践育人的办学特色,努力建设正规化、高水平公安本科院校。

【历史沿革】

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,创办于1949年11月。1958年3月,与省政法干校、省民警干训大队、广州市公安学校、广州市行政干部学校合并为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。1974年9月,开展普通中专学历教育。1983年3月,建立广东省政法干部学院,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。1988年8月,更名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。1992年12月,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,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。1998年5月,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。2004年5月,建立广东警官学院,开展普通本科学历教育。2008年,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。

【办学条件】

现有嘉禾和滨江两个校区,占地面积共373796平方米。校舍建筑面积311029平方米,拥有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图书馆、学生宿舍、警体技能训练馆、战术训练楼等教学基本设施。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94875平方米,行政办公用房面积10106平方米,学生宿舍面积79356平方米。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426万元。馆藏图书84.02万册,电子图书36万册。建成比较完善的校园信息网和与全国公安信息网连接的公安局域网,学生宿舍通网率达100%。教室123间,其中多媒体教室110间,实现了全部网络中央集中控制和智能化管理。

【师资队伍】

现有教职工676人,其中专任教师276人。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197人,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60人。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,全国优秀教师1人,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2人,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和南粤优秀教师11人,省级教学名师5人,兼任中山大学等高校硕士生导师4人,广东省“千百十工程”省(校)级培养对象43人。